「好,讓我再重複一次妳所陳述的案發經過:妳說妳在晚餐過後,先是在自己的住所內小睡片刻,醒來之後,發現冰箱內的飲料喝完了,於是想到便利商店去買飲料解渴,結果卻在暗巷內遇到你的前男友A君,而他企圖對你性侵。」女警一面翻著筆錄,一邊問。
「是。」那位小姐的聲音掩藏不住心中的哀痛。
「於是妳趕緊逃跑, A君則在後頭追趕,後來妳跑到一家已經打烊的鐘錶店,由於這家鐘錶店的後門沒鎖,所以妳趕緊躲到裡頭去,可是你沒料到A君也跟了進去。」
「是。」
「妳當時以為A君人在鐘錶店外找不著妳,所以才會沒有危機意識地被A君給偷襲擊昏,然後不省人事。隔天妳就在大馬路旁被晨跑的路人發現……大致情形就是這樣,對嗎?」
「沒錯。」
「妳曾描述那名歹徒是帶著頭套的,那妳怎麼肯定那名歹徒就是你前男友A君?」
「因為那名歹徒在擊昏我之前,先跟我有一番扭打,在扭打的過程中,我意外瞥見他手臂上的刺青,那就是A君的最佳證明。」
「根據第一次做筆錄的時候,妳說妳跟A君在鐘錶店內扭打的時間是十點十分,對吧?」
「沒錯。」
「可是問題就出在這裡,案發當天A君從八點半到十點半,人就一直待在市區的一家KTV裡唱歌,他的朋友幾乎都可以替他作證,而且服務生也可以證明他人一直沒離開過包廂。」
「什麼?」那位小姐瞪大了雙眼驚呼。
「A君在接受調查的時候,還說妳是因為分手心有不甘,才會編這套故事來中傷汙衊他。」
「他說什麼?」那位小姐的悲慟情緒已被憤怒取代,「明明提出分手的人是我,我有什麼動機要誣陷他?」
「可是你的說詞明明就有漏洞,因為A君有相當完美的不在場證明,而A君還說提出分手的人是他……」
「他說謊!是我提出分手的……警員,妳一定要幫我,我沒有誣陷他,他一定是買通他的朋友和服務生,他的不在場證明鐵定是偽造的……」
三島東傑在偵訊室的隔壁,隔著單向玻璃看著偵訊室裡頭的情形,他的警察朋友P君找他來協助處理這個案子。
「喂,你看呢?」P君問。
「不知道。」三島東傑若有所思地說道,「雖然A君有不在場證明,但是我總覺得那個小姐不像是在說謊。」
「是嗎?我看是那個女人被甩之後,心有不甘,所以才會編出這套說詞來誣陷他的男友,可是天算不如人算,他的前男友恰恰好有不在場證明……」
「等等!」三島東傑的視線落在偵訊室內那位小姐的兩手手腕上––––上頭沒有戴錶的痕跡。
「怎麼了?」P君不明白三島東傑的反應為什麼這麼大。
「那位小姐沒有戴錶的習慣,對吧?而且如果我猜得沒錯,案發當天她也沒有戴錶。」
「你怎麼知道?」P君睜大了雙眼,因為三島東傑說中了事實。
三島東傑沒回答他朋友的疑問。
「我想我知道這一切究竟是怎麼回事了。」
【問題】到底是誰在說謊?事情究竟是怎麼一回事?
【答案】
問題就出在「十點十分」和「鐘錶店」上頭。
既然那位報案稱自己被性侵的小姐當天沒戴錶,怎麼能說出這麼精確的時間?換言之,她一定是在依據鐘錶店裡所陳列的鐘錶所展示的時間,來得知案發當時的時間。而鐘錶店裡所陳列的鐘錶大多會調為十點十分,因此才會給那位小姐案發當時是十點十分的錯覺。
其實A君是在唱完KTV之後,由於對於提出分手的前女友心有不甘,才會臨時起意報復她,但是卻陰錯陽差地獲得不在場証明。
【小知識時間】
鐘錶店大多會將店內陳列的鐘錶調為十點十分的原因有下列幾點:
(1)看起來像V,for 'victory',也有笑臉的意象。
(2)這樣才不會遮住在軸心下面的商標。
(3)可以把錶面的最大面積呈現出來。
如果想更進一步了解鐘錶上永恆的十點十分之謎,可在網路搜尋引內鍵入「十點十分」、「鐘錶」等關鍵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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