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月三十日週五的晚上,在某家旅館裡有一位住宿的工程師自殺了。因為積欠卡債,加上承受不住家裡的房貸,所以喝了加入安眠藥的啤酒自殺的。屍體在隔天的早晨被旅館的清潔人員發現,於是趕快通知經理。
清潔人員說:「趕快通知警察來處理吧?」
經理:「笨蛋,在我們旅館裡發生了命案,可是會造成生意上的不良影響,到時候變成負面新聞報導,生意會一落千丈的!」
經理:「把他丟到附近的公園草地上好了,那裡幾個月前也發生情侶自殺案件,是個常發生自殺的地點,想必警察不會懷疑到我們頭上。」
這位經理真是壞心腸啊!
於是趁著深夜無人時分,經理跟清潔人員把屍體搬去公園,看到草地上有一些被人坐過的報紙,就把屍體放在報紙上面,把自殺毒藥的啤酒罐放在旁邊;如此一來,看起來就像是工程師跑到公園自殺了。
這句屍體在清晨九月一日被發現,經過法醫的推定,死亡時間大約是週五的晚上八點到十點。
聽到這個消息的刑警三更先生,勘查了現場說:「這裡絕對不是第一現場!有人把屍體移來這裡的。」
三更刑警是根據什麼證據做出這樣的判斷呢?
有天,肥牛郡的蘇警官遇到了一件棘手的案子。縣內發生了一件兇殺案,雖然警方已經過濾出4個在場的嫌疑犯,但是卻找不到真正的兇手是誰,於是小林警官請求他的老友偵探普羅特的協助。普羅特帶著萊特博士的新發明:100%準確測謊機,試圖協助偵破這件案子。
嫌犯A:「是D殺的」
嫌犯B:「是A殺的」
嫌犯C:「我沒有殺人」
嫌犯D:「A說謊」
機器測試的結果顯示其中只有一個人說了真話,不過蘇警官還是怎麼也想不懂,皺眉頭的蘇警官忽然聽到普羅特說:「啊哈,我知道真兇是誰了;這需要福爾摩斯的真傳了。」
聰明的各位偵探,你們也能判斷出誰是兇手嗎?
還有為什麼說是福爾摩斯的真傳呢?
以上兩個問題,向你挑戰!
張專情小姐被發現陳屍在她獨居的公寓中,經過警探醉綸調查,原來張小姐並非單身,而是有個徐太太的身份,她與丈夫徐多情已經分居了一段時間。
在命案發生當晚,有鄰居看見徐先生進入張小姐住的公寓,再加上張小姐所喝過的毒果汁罐有徐先生的指紋。所以徐先生因涉嫌殺害已經分居的妻子而遭到逮捕。
不過,約兩個月後,有封信件寄到警察局長林昆恩的手裡。
信的內容如下:
警察局長你好,我想我的丈夫現在大概已經以殺人罪嫌被逮捕了;事實上,他是無辜的,真正殺害我的犯人就是我自己,我是自殺的。
為什麼我要誣陷我的丈夫呢?因為結婚這麼多年來,他總是用情不專,老是在外面跟別的女人亂來,雖然我很愛他,但是真的受不了這種生活,所以分居了,我就打定主意要使他蒙受殺人犯的污名以圖報復,縱使只有短期也好。
我的報復想必已經成功了,所以請放他走吧,這封自白的遺書是我計畫實行前就寫好親自寄出的。
張專情
局長昆恩看完信,對於這件案情的真相十分驚訝,但是也只能釋放徐先生。但為什麼張小姐自殺前寫的自白信,兩個月後才到達管轄的警察局呢?
經局長昆恩跟警探醉緜查後,證實此信不是請人代為轉寄的,也不是遇上交通事故或是郵局休假罷工,更不是郵局作業延遲,到底她是怎麼辦到的呢?
禮拜五的晚上,有一間在孤島上的別墅八角館不幸發生大火,火警現場發現了一具男屍。
麻煩的是這是度假勝地,這間別墅由三位常客輪流住過,分別為A:法國人,B:印度人,C:中國人;不過屍體被燒的讓別墅的主人中村清獅無法辨識到底是哪一位,加上三個人的國籍不同,居無定所,短期無法聯絡上其他相關聯絡人,因此也無法做DNA比對,使得確認身份一事窒礙難行。
不過經過解剖後,死者的胃中只有魚肉。
這樣還是無法確認,探長羅賓感到很頭大,於是找了好友偵探普羅特來到了現場。
普羅特看了既有的資料後,向別墅的主人中村清獅詢問供餐的種類,週五剛好是豬肉跟魚肉,又再要了三個人的信仰各是A:天主教徒,B:印度教徒,C:道教教徒。
探長羅賓苦笑了道:「可惜沒有一個是回教徒不吃豬肉,不然這次就換我大展身手了。」
不過,偵探普羅特看到後很有自信地露出笑容,說:「不,就算沒有回教徒,我還是知道死者的身份了!」
各位偵探們,你們能像普羅特推理出到底死者是誰嗎?
移動中の人(07/03)
三島東傑(03/09)
狼玥(03/08)
盧戸磧天使(12/22)
小云(12/09)
猴 〜(12/08)
柚子(09/29)
小云(08/29)